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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房地产市场四年来的9次调控政策
作者: 西安尚略机构 发布于: 2020/12/3 浏览: 8763【次】

为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西安市政府曾多次出台楼市调整和限购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至现在,西安市政府和房管部门先后出台政策9次楼市调控政策

 

2017.1.1

城六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2017年1月1日起,西安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7.4.18

扩大限购范围2年才能上市

 

将住房限购范围调整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在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2017.6.25

网签满5年方可上市外地人需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

 

2017年4月18日以前,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自购房之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购买的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2017年6月28日起,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税或社保证明。

 

2017.9.13

西安市民有2套外地人有1套 不允许再购房

 

将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为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售房;在上述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提供2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1套住房。

 

2018.3.30

西安商品住房开始摇号销售

 

意向购房人数多于可售房源的,应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由公证机构全程监督,严禁内部预留房源或设置全款优先选房等限制性条件。

 

2018.6.4

每个家庭一次只能登记一个项目

 

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每个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登记。

 

2018.9.14

新建商品住房摇号政策细化

 

对新建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及公证摇号销售工作进一步细化。

 

2019.6.20

临潼区首次纳入限购范围

 

临潼区首次纳入限购范围;外地人落户西安满一年才能买房。

 

2020.11.30

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最高调至70%

 

新政明确,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贷款首付最高调至70%,这也是西安市自2017年以来的第9次楼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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